本报讯12月13日凌晨3时许,丰台巡警702警务车组接110紧急报警:在丰台蒋台村42号,有人煤气中毒。接警后,车组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家3口均已煤气中毒,已处于重度昏迷休克状态。经了解,中毒的3人是男子名叫张玉刚、其妻孙爱菊及7岁的儿子张天羽。巡警刘爱国抱起小天羽上了警务车,另两位民警和及时赶到的孙爱菊亲属刘某一起将夫妻二人也同时抬上了警务车,迅速赶往丰台医院抢救。为了赢得抢救的时间,车长赵文亮立即掏出身上的600元钱交付了押金,在巡警的紧急救助和医生的全力抢救下,3人终于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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